东营封路通知

导语 东营因工程施工,在2020年11月25日8时至2020年12月5日17时时间段内,对湖州路(黄河路至辽河路)路段用围挡进行全封闭施工,特此公告。同时补充东营交通违法举报的内容,奖励期限自2020年1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1月9日。

  东营封路通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对湖州路(黄河路至辽河路)路段用围挡进行全封闭施工。

  封路时间:2020年11月25日8时至2020年12月5日17时,封闭10天。

  敬请过往车辆、行人绕行或注意避让,确保行车安全。

  补充:

  东营交通违法举报

  一、东营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标准

  (一)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元,经查证属实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100元;

  (二)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元;

  (三)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的奖励100元;

  (四)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100元

  (五)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20元;

  (六)举报货运车辆“百吨王”超过核定载质量100%的奖励100元;

  (七)举报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的奖励20元;

  (八)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上路行驶的奖励100元;

  (九)举报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奖励100元;

  (十)举报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奖励20元;

  (十一)举报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或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000元;

  二、 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一)匿名举报的;

  (二)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冒名顶替的;

  (三)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的;

  (四)举报人在违法状态下采集图片、视频等资料的;

  (五)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金的;

  (六)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的;

  (七)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的;

  (八)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核实或查处的;

  (九)举报人属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且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其工作辖区内的。

  三、举报方式及要求

  1、举报人可以通过“东营交警”微信公众号车辆违法举报模块、122报警电话等方式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2、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举报时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3、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关线索和证据资料,应该能够清晰、准确反映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违法行为时间、地点、违法事实等。

  4、视频记录应当叠加发现的时间,能够清晰辨别违法行为过程,包括场景、机动车辆全景及号牌等。

  四、东营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期限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1月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封路】可获东营各区县最新封路通知、封路时间、封路范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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