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清东营公积金住房贷款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结清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内、未签约公积金贷款对冲和商贷自主提取协议等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提取服务。具体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公积金提取服务——结清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1、结清1年内。

  2、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要求本人公积金正常缴存,且所担保的贷款正常还款,借款人或配偶之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未签约公积金贷款对冲和商贷自主提取协议。

  住房公积金帐户冻结的,不允许提取。

  三、申报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1份)

  2、提取人本人银行卡(中、农、工、建、交、中信、邮储、招商、东营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1份)

  3、业务材料人与提取人不一致的,提供业务材料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1份)

  通过“爱山东”APP申领的电子证照可替代实体证照原件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窗口办理(受理、复核)

  五、办理渠道:

  窗口办理: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网点

  六、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结,有异议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还贷提取】可获东营公积金商业贷款提取指南(条件+材料+网办+流程)、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办理条件、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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