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申报材料有哪些?

导语 依据《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按月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包括住房公积金需正常缴存、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记录等。具体提取办理条件详见正文!

  东营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申报材料如下:

  1、提取人身份证(1份);

  2、提取人本人银行卡(中、农、工、建、交、中信、邮储、招商、东营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1份);

  3、业务材料人与提取人不一致的,提供业务材料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1份);

  通过“爱山东”APP申领的电子证照可替代实体证照原件。

  拓展阅读

  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办理条件如下:

  依据《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按月偿还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如下:

  1、住房公积金需正常缴存;

  2、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记录;

  3、首次提取的正常还款满12个月、非首次提取的距上次提取满1年。

  4、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要求本人公积金正常缴存,且所担保的贷款正常还款,借款人或配偶之一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5、未签约公积金贷款对冲和商贷自主提取协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还贷提取】可获东营公积金商业贷款提取指南(条件+材料+网办+流程)、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办理条件、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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