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小学入学报名须知

导语 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东营小学入学报名须知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东营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2.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对班额的规定,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市教育局公布的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0人。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部门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5.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资格。

  6.全市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做好盲聋(哑)残疾儿童就学的组织工作,同时做好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7.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

  》》》》》东营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东营小学学区划分、东营小学入学报名等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东营小学入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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