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利津县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审核公告

导语 2020年利津县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审核:12月13日—15日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点受理范围和时间不同,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有效居住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我县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现场审核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条件和要求请见附件1;港澳台居民在我省报考有关要求请见附件2):(附件去利津县政务服务中心查看)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东营市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

  3.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

  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条件将在考生面试通过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进行审查,考生应提前查阅了解(可参考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山东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现场审核

  考生应在12月13日—15日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由于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受理范围和受理时间不同,请考生仔细查阅,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咨询电话:0546-5628995 0546-5628521

  现场审核确认点:利津县利二路与津七路交叉路口颐高经济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行政审批一窗受理窗口

  现场审核时,考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需分别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

  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

  (1)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为提高效率缩短考生现场确认等候时间,建议考生提前自行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存好学历验证材料,以备现场审核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快速确认。

  2.学历证书无法通过验证的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被列入国家限制数据库,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现场审核或参加考试期间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排队有序入场离场,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二)考生应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在现场审核时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

  须自参加考试前14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做好健康状况监测,在参加考试时出示健康码并如实提交《健康承诺书》(见附件2),经工作人员审查后方可入场。不如实报告本人健康情况和旅居史导致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及有发热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来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来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生,须提前到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生进入现场审核点或考场时要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现场确认点或考点前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需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可以入场。

  (五)为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现场审核、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入场,进入面试室试讲时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

  特别提醒: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因他人代报或本人填报错误造成报考信息有误,或考试期间、考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造成考试合格证明与身份信息不一致的,相关考试信息和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将无法更改,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参加2020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注册的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须与笔试报名时完全一致(填报姓名信息务必仔细检查,不可加点、加空格等特殊字符),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已合格的笔试成绩,不允许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四)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特别提示: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我省下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于2021年3月中旬进行,届时将在山东省教育厅(edu.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www.sdjszg.cn)网站、“山东教师队伍”微信公众号发布山东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请面试合格的考生及时关注,以免错过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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