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商转公2023最新政策
导语 东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最新的商转公政策,东营市凡符合“商转公”业务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缴存职工,自2023年9月1日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具体详见正文。
东营市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内容如下:
一、“商转公”业务办理对象
“商转公”业务办理对象为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作为参贷人参与“商转公”贷款额度计算。
二、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条件
1.具备在东营市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商转公”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贷款所购住房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银行同意借款申请人提前结清贷款;
3.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条件;
4.借款申请人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并为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设定的抵押外,未设定其他抵押,也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设立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三、“商转公”贷款额度
不高于现行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可贷额度:
1.普通缴存职工家庭,单方缴存的最高可贷4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可贷60万元。
2.符合多子女家庭政策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
3.符合东营市大学生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4.贷款金额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直转模式贷款金额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减去当期还款额。自筹模式贷款金额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
具体可贷额度以贷款申请时受托银行具体计算为准。
四、申请“商转公”业务所需资料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2.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
3.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权属登记信息;
4.借款申请人、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
5.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及贷款余额证明;
6.借款申请人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一类银行卡;
7.工作证明(法定退休年龄非50周岁的女性借款申请人提供)。
五、“商转公”业务的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分为直转和自筹两种模式。
直转模式。借款申请人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预约提前还贷时间后,提供材料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转公”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抵押登记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直接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此方式要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银行和“商转公”业务办理银行为同一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自筹模式。借款申请人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预约提前还贷时间后,提供材料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转公”业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后,受委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抵押登记后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此方式支持全市所有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六、目前支持“商转公”直转模式的银行
“商转公”直转模式需要受托银行改造业务系统、调整业务流程、设立专用账户等,市公积金中心通过与各受委托银行沟通协调和测试。目前,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东营银行可开展“商转公”直转业务。其他受委托银行后期如能支持直转模式,将及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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