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大学生购房补贴需要哪些条件

导语 东营市新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体内容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东营市大学生申领购房补贴具体条件如下:

  具体条件:

  1.在我市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2.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申请人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未享受我市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已享受或正在享受根据相关政策核发的住房补贴的,可申请购房补贴,但需终止发放未领取的住房补贴。承租租赁型人才公寓的和公租房的,自购房补贴发放后30日起不再享受人才公寓和公租房租赁政策。

  4.首次购买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办理《山东省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方可提出购房补贴申请;首次购买住房为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在不动产登记证登记后,方可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5.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分别提出申请,享受对应标准的补贴。

  6.申请人领取购房补贴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原则上不得撤销或变更,因特殊情形需要撤销或变更的,应先行退回已领取的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住房,自购房补贴申请之日起,购房人在东营累计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购房人在东营累计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不满3年确需上市交易的,应将购房补贴全额退还,方可办理房产交易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

  1.购房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大学生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发放。

  2.购房补贴一次性发放至登记大学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时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人员。

  3.补贴人员务必保证已办理并激活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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