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导语 自2020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东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1、自2020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和基本医保报销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报销生育医疗费。

  拓展阅读

  东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用人单位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我市医疗费用免责期政策,即自缴费当月连续缴费不满3个月的,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连续缴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从缴费到账确认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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