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城乡特困人员申报材料一览

导语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具体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东营城乡特困人员申报材料如下:

  (1)书面申请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

  (4)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

  (5)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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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市、县区救助政策咨询电话:

  东 营 市 0546-8333579

  东 营 区 0546-8221120

  河 口 区 0546-3657190

  垦 利 区 0546-2582910

  广 饶 县 0546-6457870

  利 津 县 0546-562619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低保】可获东营城乡居民低保救助申请条件、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条件及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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