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公租房维修责任怎么规定?

导语 东营市公租房维修责任主体包括住房保障部门、承租人以及小区物业。具体维修责任规定详见正文!

  东营市直公租房不同主体维修责任规定如下:

  一、住房保障部门维修责任

  维护、维修房屋主体及公共部位和共用配套设施。

  二、承租人维修责任

  1、房屋门窗的玻璃等易碎构件;

  2、分户水表后的水管、热水器、水龙头、面盆、便盆等给排水设施;

  3、分户电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4、卫生间厨房吊顶、室内墙皮、暖气片、地暖;承租人装修装饰部分;

  5、因承租人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

  6、入户门及以内的其他设施等。

  特别提示:住房保障部门及我单位如需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或维修时,承租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承租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以下情形由物业管理

  1、小区内卫生保洁,包括除住户入户门以外的所有公共部位,比如电梯间、楼梯、门厅、地下停车场、小区大道以及小区广场等场所。

  2、小区内安保,保障承租家庭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3、小区内绿化,包括小区内草坪、花卉、树木修剪与养护,枯树、下雨歪倒树木等处理和管理。

  4、楼道走廊灯及小区内路灯维修,雨污水堵塞清理,破损雨、污水井盖维修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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