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广饶县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结合广饶县实际,现就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事宜通知如下,具体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东营广饶县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材料如下: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在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申请时,需填报授权书和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材料(以下简称“申请家庭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新就业申请人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原件;

  注意事项:

  发现申请家庭以隐瞒本人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取消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终止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并将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家庭及用人单位相关信息推送到“信用中国(山东)”等诚信体系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违规骗取、套取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依法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东营新就业无房职工租房补贴标准、补贴条件、东营各区县租房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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