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垦利区租房补贴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导语 结合垦利区实际,现就做好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事宜通知如下,具体申请材料详见正文!

  东营垦利区租房补贴申请材料如下: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明;

  4、房屋产权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5.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注意事项

  1、保障人在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期间,其租赁住址、婚姻、人口、住房及就业单位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如实申报,用人单位对变化情况进行确认,报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核,符合标准的,继续发放;不符合标准的,取消资格,终止发放。

  2、请人及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发现被保障人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终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依法依规追回已发放补贴,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并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被保障人及用人单位提供有关部门记入信用档案。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有未涉及的其他情形,需经相关部门共同商定同意后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东营新就业无房职工租房补贴标准、补贴条件、东营各区县租房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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