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附条件+入口)
导语 东营市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可以通过线上与线下的方式进行,满足条件的申领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业务办理即可,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申领对象及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 1000 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 1000 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 1000 元/人;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 1000 元/人;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 标准为 1000 元/人;
6.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 1000 元/人;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 600 元/人。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请方式
1.线上申请即可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进入)
(2)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即可完成申领。
2.线下办理
携带相关材料到线下办事点进行申领即可。
三.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
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另上传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
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孤儿毕业生:
《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
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
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线下可办理申领业务的窗口
1.河口区
(1)窗口名称:
人事代理股
(2)办事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
(3)办理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作息: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正常工作日作息: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4)窗口序号:
4号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1)窗口名称:
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59-1号 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2)办事地址: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申请
(3)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利津县
(1)窗口名称: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
(2)办事地址: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B区
(3)办理时间:
工作日
五.咨询电话
0546-8325337、0546-608391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补贴】可获东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