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南
导语 东营流动人员档案接收可以现场或者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具体受理材料、办理条件、办理渠道详见正文!
东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指南如下:
一、受理单位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二、申请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组织
三、申请条件:
1、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3、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5、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可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注册(登记管理)同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6、未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7、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或原用人单位同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接收。
四、申请材料:
1、属于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提供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件;
2、属于个人委托存档的,提供存档人员身份证件。
3、代办需要提供个人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及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渠道
现场或者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登陆注册后提交材料;
(一)线上办理
1、网上申请平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可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租金补贴、企业吸纳困难人员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2、选择个人登录,并阅读《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
3、选择“档案服务”,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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