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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导语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公积金提取材料为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提取人身份证, 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辞职审批表。

  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设立依据: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1、账户封存,且封存满6个月;

  2、本人或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担保,且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冻结。

  三、申报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1份)

  3、解除(终止、 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辞职审批表。

  3、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1份)

  通过“爱山东”APP申领的电子证照可替代实体证照原件

  四、办理流程:

  职工申请→→窗口办理(受理、复核)

  五、办理渠道:

  1、窗口办理:营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网点

  2、网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结,有异议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东营住房公积金办理网点、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入口、提取条件、提取材料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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