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广饶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哪里?

导语 为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噪声污染,保障公共 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20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东营广饶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是哪里?

  图源:掌上广饶官微

  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县城区宝安路一静安路一 老潍高路一 长安路-广通路一河辛路一老潍高路一-团结路一 广泰路一长安路一綦公路一 宝安路以内区域。

  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允许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除上述区域外的下列地点,全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一)公园、风景区、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桥梁、涵洞、高架路等重点部位;

  (五)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建筑工地施工区域;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厂区,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设施安全保护区;

  (七)机关办公区域、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文化体育馆、宗教活动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中考、高考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本县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外,每日二十三时至次日五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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