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区域内(不含胜利油田)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备相应条件的,可申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其中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详见正文!
东营港符合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年度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或工作单位财务工资发放证明;无工作单位或收入的,提供个人收入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所在社区、单位出具的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家庭成员上年度纳税情况明细;
(6)原区(镇街)属国有(集体)破产、倒闭企业的原非农业户籍申请家庭需提交社区居(村)委会、镇(街道)出具的辖区内无房、无宅基地等有关证明材料;
(7)残疾等证明或与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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