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未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导语 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东营未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一、申请主体:

  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

  1、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限未满的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包括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①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⑧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⑨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其中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在政策享受范围内。

  3、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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