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导语 按照东营市相关的政策规定,不同申请类型租金收取标准不同。具体不同申请类型的租金收取标准详见正文!

 一、东营市直公租房具体收取标准如下表所示:

请类型 租金标准单位:元/(月*平方米)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低保或特困人员
家庭且家庭成员
有残疾
0
低保或特困人员
家庭
1.2
低收入家庭 保障面积内部分标准:1.2保障面积外部分标准:6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6
新就业无房职工 6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6

  备注: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

  二、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1人的保障家庭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

  ➤2人的保障家庭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

  ➤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三、租金收取时间 

  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时预缴租金至下一年度的10月31日。合同期内剩余租金按年度预收,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租期,承租人应在缴租期内按时缴纳租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东营各区县公租房申请指南,包括申请入口、材料以及房源最新消息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