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直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导语 按照东营市相关的政策规定,不同申请类型租金收取标准不同。具体不同申请类型的租金收取标准详见正文!
一、东营市直公租房具体收取标准如下表所示:
申请类型 | 租金标准单位:元/(月*平方米) | |
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
低保或特困人员
家庭且家庭成员
有残疾
|
0 |
低保或特困人员
家庭
|
1.2 | |
低收入家庭 | 保障面积内部分标准:1.2保障面积外部分标准:6 |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6 | |
新就业无房职工 | 6 | |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 6 |
备注: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家庭由民政部门认定。
二、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1人的保障家庭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30平方米;
➤2人的保障家庭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45平方米;
➤3人及以上的保障家庭保障面积为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三、租金收取时间
公租房租赁合同签订时预缴租金至下一年度的10月31日。合同期内剩余租金按年度预收,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为缴租期,承租人应在缴租期内按时缴纳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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