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在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对象、材料、贷款额度以及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东营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在外工作或学习经历的返乡创业人员,包括:

  ①农民工:身份证居住地为本市乡镇及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地,有在外务工经历,目前正在本辖区内的创业人员;

  ②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毕业生;

  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不含政策性安置就业或已被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招录用的退伍军人);

  ④网络商户: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且稳定经营、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

  ⑤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或成果,在当地为吸纳就业、带动致富而创办企业的创业人员;

  ⑥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二、受理条件

  (一)个人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持有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有实际创业项目。

  2、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具有还贷能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申请材料

  (一)个人借款人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人员类别证明:

  ①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

  ②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

  ③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

  ④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⑤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无法查询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及所在单位的意见。

  (二)企业借款人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职工花名册。

  3、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4、企业财务报表。

  四、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通过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创业,或有实际创业项目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20万元内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超出20万元部分不享受贴息政策。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或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五、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市、县区(开发区)或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或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大厅申请,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贷信息进行审核。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对审核通过的借款人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提出考察意见,经办银行、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并发放贷款。

  (一)申请。

  1、线上办理:

  ①网上申请平台: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可办理山东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小微企业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租金补贴、企业吸纳困难人员补贴、培训补贴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②选择个人登录,并阅读《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

  ③选择就业服务,点击“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

  2、线下办理地点:

  个人创业者到经营地所属县区(开发区)或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大厅)进行申请。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事大厅及电话
区 划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大厅地址 电话
市本级 东营区黄河路218号东营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厅 6378605
东营区 黄河路与庐山路交叉口东南角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 8369360
河口区 河口区河聚路2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661961
垦利区 垦利区广兴路民丰湖北岸政务服务大厅A区 2525782
广饶县 广饶县花宛路317号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区 ) 6441490
利津县 利津县利二路50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 5625728
东营经济开发区 东营区府前大街59号开发区管委会b座东厅 8325231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万达海港城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8019755

  (二)审核。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创业者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和经营场所现场核实,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有关信息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三)资金拨付。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配合财政部门按照审核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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