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生育险报销指南
报销标准
1、自2020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
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和基本医保报销的,按照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报销生育医疗费。
报销条件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2、用人单位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东营市医疗费用免责期政策。即需要连续缴费满3个月(不含生育当月的缴费);
报销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5、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无“两证”(生育服务手册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职工需提供个人承诺书一份。
6、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承诺书1份。
办理流程
1.征缴企业提供基本生育险缴费人数及缴费工资总额经办人员开具生育保险费收据财务结算
2.领取企业填报《领取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申报表》并提供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结婚证、准生证、医院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3.经办人员审核有关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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