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营利津医疗人才选聘程序及材料

导语 为推进利津县公立医院与省级医疗机构深入合作,加强年轻专业人才储备,提升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开展2024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选聘)工作,选聘程序及材料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

  2024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选聘)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提交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次日起开始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期间分多个时段依次进行招聘报名。每人在一个时段内,岗位限报一个。如本次报名时段截止后,经考核评价未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报名人员,可重新提交报名材料,参加下一个时段的报名。

  每个时段报名截止后,均进行考核评价,对因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而相应核减的岗位以及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作为下一个时段的招聘计划。各时段具体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将依次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4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选聘)报名表》

  (2)《2024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医疗卫生人才专项选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应聘人员将所需提交的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件ljxylwsrcyj@163.com,邮件名统一为“报考岗位代码+XXX大学XXX专业(专业方向)+XXX(姓名)。

  选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应聘。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选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选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根据报名情况,及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lijin.gov.cn)上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发布考试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部门单位聘(录)用、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初试和复试。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复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初试及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的,从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核评价成绩相同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选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选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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