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营市胜利第五中学招生政策(附咨询电话))

导语 自2021年起,东营区采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平台,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2日,具体东营市胜利第五中学2021招生简章详见正文!

  东营市胜利第五中学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东营区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东区教发〔2021〕23 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东营市胜利第五中学 2021 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东营市胜利第五中学是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位于东营区北二路 388-1 号,占地 84 亩,共设 35 个教学班。学校坚持“为每一个学生的美好未来奠基”的办学理念,秉承“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每一天进步一点点,做最好的自己”的办学目标,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整体优化教师队伍,积极开展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家长学校建设实验学校、全国优秀书画教育名校、全国德育科研先进实验学校、山东省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实验学校、山东省学校安全协会会员单位、东营市首批文明校园等多个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招生范围

  小学、初中:北一路以北、潍坊路以南、庐山路以西、西一路以东。

  三、招生计划

  一年级:3 个班,135 人;六年级:4 个班,200 人。

  四、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招生。招生范围内年满 6 周岁(2015 年 8月 31 日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的适龄儿童。

  (二)六年级招生。在计划招生人数范围内,首先对就读于胜利五中的五年级学生对口直升六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服务区内其他满足入学条件且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报名程序

  自 2021 年起,东营区采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平台,平台将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招生平台“一网通办”。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长线下报名、交材料等。

  (一)网上模拟报名。8 月 5 日—9 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模拟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进行模拟报名;二是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爱山东 东营掌上通”,找到“我要办事”模块,点击“教育服务”,选择“中小学入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三是关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8 月 9 日 24 时数据自动清零。

  (二)网上正式报名。8 月 10 日—12 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模拟报名一致。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就读,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审核反馈。8 月 13 日—15 日,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向所报名学校进行反馈。我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无需再到现场报名。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8 月 16 日-18 日,我校组织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8 月 16 日上午首先领取顺序号,我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错时错峰,学生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带领有序报名。报名人员进校(学校东门)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

  1.具体时间安排:上午 8:00-11:00,下午 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东营市胜利第五中学(东营区北二路388-1 号)致远楼一楼大厅。

  3.现场报名所需入学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信或实际居住房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非常住居民子女: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 份;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转入学生、非胜利五中小学五年级直升初中新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五)审核复查。8 月 19 日-20 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实施,进一步核查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我校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我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名单公示。8 月 21 日,区教育局向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我校按规定予以公示。

  (七)通知入学。8 月 22 日,我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八)阳光分班。8 月 23 日下午 3 点,我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六、材料审核要求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二)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三)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提交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特别提醒

  (一)申请入学者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根据公安、住房等职能部门信息对报名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入学资格。

  (二)8 月 16 日-18 日只是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登记,最终的入学名单要待学校复查并报东营区教育局审核后公示。

  (三)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学校对东营区教育局审核合格的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8761765 13210327525

  中学:8761779 15254699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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