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营市胜利第二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导语 自2021年起,东营区采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平台,报名时间为8月10日—12日,具体东营市胜利第二初级中学2021招生简章详见正文!

  东营市胜利第二初级中学 2021 年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1〕40 号)、《关于印发东营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区教发〔2021〕23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东营市胜利第二初级中学 2021年招生简章。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学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落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学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经教育部门审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范围

  潍坊路以北、德州路以南、西二路以西、西四路以东;神树社区(不含)以北、德州路以南、西四路以西、西五路以东及景苑新区。

  三、招生计划

  六年级计划招生 4 个班,每班 50 人,共 200 人。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我区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060814。

  (二)报名方式。自 2021 年起,学校采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平台,平台将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招生平台“一网通办”。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要求家长线下报名、交材料等。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模拟报名。8 月 5 日—9 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模拟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进行模拟报名;二是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爱山东 东营掌上通”,找到“我要办事”模块,点击“教育服务”,选择“中小学入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三是关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8 月 9 日 24 时数据自动清零。

  2.网上正式报名。8 月 10 日—12 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模拟报名一致。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3.网上审核反馈。8 月 13 日—15 日,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向所报名学校进行反馈。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无需再到现场报名。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8 月 16 日—18 日,上午 8:00-11:00、下午2:00-5:00(不必带学生,从学校北大门进入),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初中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统一在 8 月 16 日进行,家长携带转学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认定。学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好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情况证明信原件。

  非常住居民子女:

  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转学生、初中新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5.审核复查。8 月 19 日—20 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实施,进一步核查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学校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6.名单公示。8 月 21 日,区教育局向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学校按照规定予以公示。

  7.通知入学。8 月 22 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8.阳光分班。8 月 23 日开始,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四)材料审核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63 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五、几点说明

  1.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区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房屋租赁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统计出名单,由区教育局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均衡分班”。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区教育局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区教育局备案。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有关要求,学校做好新生入学后、转学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于无接种禁忌、未完成相应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督促其尽快补种疫苗,并及时复验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我市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区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5.开学后,学校将对入学资格进行二次审查,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六、招生咨询电话

  8622659

  15266043883

  1856207287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东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升初】可获东营小升初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及入口、学区划分范围以及招生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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